签了劳动合同,字面上是做满一年,可是我签字前特意问了主管是不是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主管说到时候再说,做满3个月后(6月份)跟经理说起过辞职的事情大概做到8、9月份的样子,7月20交的辞职报告,8月20准备不做了!8月16的时候跟经理说做到20不做,经理一口回绝以店里人手不够为理由,我说我是提前交的辞职报告,她说她是经理她没批准就不行!8月18的时候放一个员工休息一周、8月19的时候跟一名老员工吵架将其辞退,19号跟经理又提了还是以人手不够为理由,让我等休息的人24回来,后又说财务不在要等到26号!然后我就跟经理吵起来了!她说工资还在她手上我牛什么牛,我感觉我好憋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