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俩夫妻,婚前各有一子,都有婚前财产,婚后无子女,如果一方去世,财产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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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了,双方婚前财产未作公正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的,夫妻共同财产分一半给生者,剩余一半作为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即生者和两个子女各分得该一半夫妻共同财产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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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签订协议进行约定,否则是个人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见:《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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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依法判决,通常情况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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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 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 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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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与亲生子女都享有继承权。此种情况下现配偶与两子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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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