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家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具体是我在的这个部门解散了,要我待岗。我和公司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公司强制给我安排到车间干活。我拒绝了。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具体请求是:请求裁决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之后由于家中有事,我去和人力部门请假,人力公司有权不请给我假为由,没有给我批。过了大约十天,我又去请这个假,他还是不给请。我申请的仲裁还有一段时间开庭(本来开庭了,公司以律师出差为由打了延期申请),在开庭之前这段时间我也不想去上班了,这段时间该怎么办呢。如果我去上班了,是不是每天按时打卡就行。因为公司已经把我的办公位给强制收走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