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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年青人(我不认识他)要我借手机给他,因为不认识他,我没敢借手机给他,对他说旁边有公用电话,要打电话号码去旁边,过了几分钟后他到我店面对我说:手机都不借,晚上我来买你的手机。我说;我这不卖手机,你要买手机去那边街上去买。他又说了句:我晚上来买你的手机,然后就骑摩托车走了,因为我没说他什么,也没同他没有争吵,我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到了22点半左右,他叫来2个同伙用衣服蒙着头(他可能知道路边有监控)进来就按住我的头打我头和后背,还猛砸我店内的东西,店内货物被砸的散落一地(砸坏电脑一部,玻璃烟柜砸用铁凳了3下没坏,铁凳反而坏了)我挣脱后看到一个人拿铁凳要砸我,我到里面厨房拿了把菜刀,他们看到我拿了菜刀就跑出去了,我拿菜刀追了几米,把他们摩托车(没牌照)锁匙拨了下来,就回到店旁,他们跑到前面小吃店内拿了2把菜刀又跑回来,把我按倒在地连砍我6刀(我拿刀追他们只想吓唬下他们,好让他们下次别来了,所以他们没人受伤,可能他们也看出来我不敢砍他们)。 当时就报了警,后来我到公安局做鉴定为轻伤二级,刚才收到派出所立案告知书,立案为他们是“故意伤害”案。。因为他们符合“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他向我借手机,我只说旁边有公用电话(因为他是个青年人,我又不认识他,才没敢借。我有个朋友就是借手机给个不认识的年青人打电话,那个人拿到电话就跑了,手机就这样没了),要他去公用电话那边打,我没骂他,也没同他吵架,他就叫了2个人来我店内打我,还砸店内东西,(小货不计,砸坏电脑一部,把我按倒在地时压坏三星手机一部) 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其它综合
2015-08-17 2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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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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