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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5日通过中介找的房子,有完整的租赁合同,付三押一。2015年5月份因为个人上班原因想要换房子,就跟房东提出退租,因为没有到一年,所以我来重新找房屋的租客,相当于转租,得到房东的认可。之后成功帮房东找到房客,并且得到房东的认可,他们也完成签约,我于2015年5月10日搬出,房东与新房客在5月17日签订了新的合同。之后房东答应把水电煤等相关费用扣除后将押金返还给我。随后多次电话,微信催促房东返还押金,对方一直以在外地办事等过两天回上海后办理等借口推迟,这样拖了将近两个月一直到6月底还没给我,并且不接我电话不回我短信。直到我短信告知将要诉诸法律的时候,房东开始扯皮,说当时交房时厨房的煤气灶没有打扫干净,其中一件房子墙壁贴了墙纸影响了房屋。这两件事情其实在交房的时候已经跟她电话里说的很清楚了,我愿意赔偿点损失,并且一开始我说赔偿多少由她来定,因为墙纸等并没有太多的影响。之后催促多次无效后我提出补偿200块钱解决问题。但是房东依然不退房租,并且现在不予理睬我,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比较妥当?

其它综合
2015-09-03 0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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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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