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我只要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可随时探望孩子,但离婚后男方总是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不让我和孩子见面,一开始还能让我和孩子偶尔通个电话,即使见面,也是不允许孩子跟我过夜,之前七年,孩子衣食起居都是我照顾,我们感情很好。从今年开始男方拒绝我和孩子通电话,说要见面也可以,但必须到他们家去见,因为我在外地工作,只能三两月回家一次。我能争取假期带孩子吗?具体该怎么做
-
搜集证据起诉探视权或要求变更抚养权
-
可以起诉的,或者协商看望时间
-
孩子多大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