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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均为外国人,于2013年在北京民政局登记结婚。现男方在国外,想提出离婚诉讼,请问可以委托任意中国公民代为办理吗?还是必须请律师协助解决?谢谢!

婚姻家庭
2015-08-18 14:43:2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不能委托公民,只能委托律师!
  •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涉外离婚诉讼叫复杂,最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 最好委托律师来处理。
  • 只能委托律师或近亲属代理。
  • 可以委托北京的律师代理离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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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