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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家人经人介绍为北京成吉大易公司介绍客户存高息,邢台地区有个负责人,负责收款、订立合同、开收据等事宜,我家人只负责介绍客户,并将存款给负责人,并收取一定的提成;去年公司资金断裂。无法支付客户的本金等,所以我家人介绍存款的4/5可客户把我家人给告了,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拘留;家人总共介绍客户4、5个,金额21万,而且她自己也有存款在里面。包括她的家人也有在那存高息的;我们也不知道这个是违法的,要不然我们自己也不能往里面存钱,我查了相关资料,认为这个可能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我想了解一下,就我家人在这个事情当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下,会受到何种处罚?当时有一个存款的客户还想多存点,我家人当时觉得公司有点不对劲,所以就劝这个人不要再存了,可是这人非要存,而且要求我家人带她去见邢台的负责人,所以家人直接把他带到负责人处,直接办理了存款业务,这是其中的一个情况。请律师给予详细解答。

其它综合
2015-08-16 12:06: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