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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妈还是村里的户口,但是二十多年前到镇上做生意了。就把农村的房子卖给隔壁的邻居了。农田当时是给亲戚种,后来亲戚又去打工,有给别人了,导致最后不知在谁手里。同时,期间要换土地证的,村里的干部也没通知我们。我想了解一下我们是否还有拥有这些的权利?

房产纠纷
2015-08-16 11:08: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们的户口还在哪里,可以找村里协商。
    追问:户口还在,如果村里不同意呢?是否有法律依据的?
    解答:你好,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追问:对不起,不能完全理解您所示的法律条文。我要知道,我所上述状况,根据法律是否可以要回?毋庸置疑,去展村里干部协商,他会跟拖,最终也不会给你一个答案。所以,我想采取法律手段。但是首先想弄清楚,上述是否可以赢了?是否有法律依据做保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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