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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2年12月至2015年4月底薪一直按1300算的底薪,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休息2天,每天有固定加班4小时。现在要辞工了我,怎样做才能让公司补回可扣的底薪和加班工资。我签的合同是计时的,8小时以后算加班。现在我不知道怎么维权拿回公司可扣我的底薪和加班费。公司每个月都不发工资条。我有没工资条和加班表。因为公司从不公布。请好心人指导我这边应该怎么维权。??急需各位好心人的帮助。

其它综合
2015-08-16 21:50: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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