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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工作时试用期间,提出辞职三天后一直托着不让我走。我要求1、提出辞职三天后从第四天的工资按双倍支付?2、离职后不能立即结清工资,也就是拖延发放工资,我能否要求每天按25%的补偿?3、我的工资托了一个月后给我发了但是没有以上两项补偿,而且我离职已经有三个月了,现在我想追加以上两项补偿可以吗,并将每天追加补偿一支延伸到我得到补偿那天可以吗? 谢谢!

合同纠纷
2015-08-24 16: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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