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一月份左右,通过朋友认识到一个集团副总,姓武,山西人,路新能源集团副总,他说我们公司能和他集团合作,但是他们集团网络总监王需要好处费5万元,于是把钱打到武的账号,武说他把钱给王了,合作一直拖到现在,最后说不合作了,好处费还我们,一直迟迟未还款。武可以说是合作的中间人,但是,王说钱让武先还,武答应了,但是委婉的各种不还款,有时候还说不还的字眼,武每次到北京,各种蹭吃蹭喝,现在不还钱,我可以以诈骗的名义起诉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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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案,律师可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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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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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案,律师可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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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