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我不知情下,把我们两人名下的存款和我婚后买的首饰全部取走,他说这些全归他所有,并不肯告诉我钱的去向.这种情况是不是财产转移呢?而且他把我记录的银行帐号清单全部销毁了,如果我现在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如何举证呢?我已去银行将我名下他提走的存款清单打印留存,但还有他名下的几张存折,我只知道金额,帐号却无法提供.请问如果上了法庭,他说这些钱都花光了,怎么办,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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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提供银行打印的部分取款记录,还有他的工资卡号,请问这样举证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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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天涯沦落人..你是被丈夫转移..我是被婆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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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提供相关线索,可申请法院调查,若有可能要求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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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供银行帐号,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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