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交通事故的相应赔偿,2014年12月份,我的家人出了车祸是坐四川的客车造成的,当时交警鉴定对方是全责,车祸伤到了脾脏,肾脏,肺,舌头,牙齿,肋骨断了12根,直到现在对方也没有回应,目前还没呢出院,生活费一直自理,请问下出院后大概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以及其他的相关赔偿,望律师为我解答,以此感谢!

交通事故
2015-08-13 18:33: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一下,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 1.鉴定以鉴定意见为准
    2.赔偿范围: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补助、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追问:请问像这种情况大概可以评估为几级伤残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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