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间存在经济纠纷分手,后女方另交男朋友,遭到前男友短信威胁恐吓导致女方和现男友分手。女方因此自杀。请问威胁恐吓的前男友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吗?金额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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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如女方确系因其前男友恐吓而自杀,女方近亲属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我国《刑法》293条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恐吓他人,引起被恐吓人自杀的严重后果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一到三年有期徒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女方近亲属可向“前男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前男友”赔偿女方近亲属相关经济损失,一般为因抢救女方发生的医药费及女方死亡的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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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恐吓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导致自杀证据和责任实践中难以区分,很难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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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