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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 但是没有初中毕业证、只读到初二 可以当兵么?

婚姻家庭
2017-06-06 02:55: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应征青年中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
    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
    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征集的女青
    年,应当是2006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应征年龄为:男青年2006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
    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
    22岁;女青年为2006年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
    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包括
    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体检增加心理检测

    今冬征兵在体检时新增加了心理检测内容,通过一些设计好的题目检测应
    征者的智商和心理素质,并能检测出应征青年是否有精神病家族史,以进一步
    提高兵员的质量。

    此外今年征兵的身体条件也有些小变化。

    身高条件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体重条件: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
    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
    =(身高-110)kg】。

    视力条件: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
    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
    5.0。对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
    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9月15日14:37征兵工作即将大面积的展开。如果想报名的话,应该在这个时候。
    一般是每年的10月报名,11月体检、政审,如果都合格了,那么在12月中旬的时候就要开始运兵了,一般是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新兵要运完。
    不过女兵是和男兵分开征兵的,一般报名、体检、政审、送兵都要推迟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
    文化程度要求更严

    今冬征兵在文化程度上要求将更加严格。以前对于农业户口的应征青年要
    求是初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就可以了。但是今年招收的海军、空军、二炮等
    技术含量高的特种兵要求不管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都必须具备高中毕业
    以上的文化程度。

    开始征召士官

    今年将首次从本市5所职业技术学校征召与军事专业对口的学生进入部队
    当士官。这些学生将在年底前完成体检、政审,作为预定对象签订合同,并于
    明年“八一”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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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在实行冬季征兵制,一般是每年的8月中旬开始动员,10月开始征兵报名,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体检,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政治审查(政审),12月1日下达入伍通知书,12月上旬起发放服装(如果走得晚发放也推迟),12月中旬开始运兵(分批运输新兵:12月10日-12月31日),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新兵要运完。
  • 没户口,如果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新生儿/孩子怎么上户口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二、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罚款数额请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三、非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配偶及子女的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1、但是不会改变其户口的“非农业”性质,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该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没什么必要迁移);  3、而且目前来说,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  4、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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