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夫妻结婚四年,每次因为一些小事吵架到最后都会大打出手,而且经常和我瞪眼睛,不允许我多说一句话,在人前还总是和我来脾气,平常几乎不说话,感觉他特别特别讨厌我,这几年对我心里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四年了经常这么对我,现在孩子一岁半,他从来没有带过,即使带了也会把孩子弄哭,我真不知道他是不是孩子爸爸,现在我们协商离婚他要争孩子的抚养权,我想问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家暴?孩子抚养权会归谁?我需不需要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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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搜集其家暴的证据,这样你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多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2周岁的小孩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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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家暴 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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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两周岁原则归女方,对方支付抚养费,家暴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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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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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岁半,女方抚养孩子可能性大,若能举证证明男方有过错可以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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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描述很难构成家庭暴力,孩子两周岁以内一般跟母亲,你可以要求抚养费,并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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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家暴。从你说的情况,你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机率很大。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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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