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妹妹有精神病几年了,在去年去医院治疗几个月后,经医生签定可以出院回家调养,但是要吃三年的药。出院后半年多从未复发病证,跟正常人差不多。而在今年七月份经媒人介绍,被一男子看中并在当地政府登记结婚。就在婚后没多久,他们两夫妻去医院拿药,当那男子看到女方的病历,领了药回到家中就把女孩(我妹妹)送回娘家,并到当地法院以炸骗罪,骗婚罪和隐瞒病历为理由起诉我们(女方的父母),但在婚前我们(女方的父母)以口头方式(把我妹妹的病情经过)告诉过他(男方)及他的亲人,他们都同意了,说沒事,最终他们两结成夫妻,办领了结婚证。而我们又没有要求男方给女方多少钱(在整个完婚过程中,除了少数红包以外,男方就给了女方一万一千九百块,而我们还给男方的礼物物质就达差不多八千多元)。请问各律师:像我们这种况是否构成炸骗罪,是否属于骗婚。谢谢,何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