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与前夫协议离婚的,有一个女儿,协议离婚时每个月抚养费1000元,现在4个月都没给我了,我人在异地,这个要怎么起诉。第二,我们是双方协议离婚后,又从新签了一份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大体内容是对我的补偿金,此协议为一式二份,各执一份,有双方签字,还有手印,只是没有经过公证什么的,也不知道是否有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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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当地律师起诉。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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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孩子名义在其父亲所在地法院起诉追索抚养费;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需公证一样有效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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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是有效的,具体还要看内容。如果对方不支付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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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其次离婚补充协议没有经过公正不影响协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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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后签订的协议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应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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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证不会影响协议效力的。如果对方不支付,可至法院起诉追索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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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