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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女儿四岁的时候离婚的,小孩归我抚养,当时是协定男方每月支付200生活费,医疗费和上学费用各半,但他在女儿九岁(虚岁)开始就一直没付这比费用,现在女儿已16虚岁,实际是十四周岁,而且现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我可以起诉他让他把以前几年的抚养费补给我吗,以后的抚养费要增加吗?增加多少有什么标准吗

婚姻家庭
2015-08-11 12:43: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若对方拒绝支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之前的可能已经超过时效。
  • 你好,常州高丽律师解答如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之前的差额部分一般很难得到支持
    追问:为什么之前的差额不能要回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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