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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法院收调查费用吗?立案费交了50元,诉讼费交了300元,没有涉及到任何分文的财产,没方没有提供地址,但是电话里答应开庭时到庭。法院收了600元公告费用。开庭前一日又让我去法院,让我交600元的调查费,以上共收取了1550元,没有给我任何收据。最后庭前调解离婚,让等几天去拿调解书,可我去拿调解书,法院又要调解费600元。请问以上都是正规收费吗?

婚姻家庭
2015-08-16 21:22: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 法院一般不收调查费和调解费的,你可以再去问一下法院
  • 你好,法院收取费用都需要开具相应的收据以及发票。请认真对待,如果上述情况真实可以向法院领导反映情况。一般法院就收取一个诉讼费300元,以及公告费650元
  • 你好,不知你是在何处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离婚不涉及财产的,那么仅收300元案件受理费,但一般还是减半收取的,还有就是如果涉及公告的,那么需缴纳300元公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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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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