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占股份550万,另外还有法人占1450万,我并没有真实的注入资金550万,但是在工商局备案的金额是550万,法人给我出具了出资证明书,都已盖章签字!但是在我入股之前公司贷款700万,有担保公司担保,现在公司还不上贷款,1.我有责任吗,承担什么责任,2.我如果解散公司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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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如果公司还不上贷款,首先,用公司财产来还债,不足的部分,你在出资不到位的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你可以起诉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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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没有补齐出资,是需要缴清注册资金的。在补齐出资的范围内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涉及金额比较大,就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以及抽逃出资罪,这都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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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