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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是菏泽,现在青岛能在这里起诉离婚吗2015.8.8

其它综合
2015-08-11 16:23:0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被告也在青岛,可以在青岛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在青岛起诉离婚
  • 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 可以在青岛起诉离婚,委托律师办理
  • 对方在青居住即可,请致电……
  • 如果对方经常居住地在青岛,可以。
  • 你好,如果对方在青岛居住一年以上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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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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