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10月买的房。 当时开发商 说入户花园是 “完全全部赠送的”。当时每次交谈的录音我多了个心眼都留着在。而且他们的销售在一份宣传册上直接写出了 “全部赠送”的意思。 然后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实际上合同里标的套内面积是算了入户花园的 一半的面积的。就等于说我是为了这个"完全赠送面积"付了一半钱的。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被销售忽悠到签了。 现在突然翻合同的时候仔细一看才看到。 跟开发商沟通,开发商不理。 想问下各位律师。 如果想维权,这个样子的胜算有多少? 维权的成本大概多少?
-
开发商的宣传资料通常不作为法律上的要约
-
委托律师起作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