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方,卖方,中介三方(三方均不在同一省市)签订了一份供销合同,合同注明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付款至中介方,卖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付货至中介方,在款货到中介方后,三日内转交给买卖双方完成交易。超时方将负违约责任。合同一式三份由中介方打印先盖章快递给卖方,卖方全部签字后邮递给买方,买方签字后各邮递一份给中介及卖方。因为无法判断准确快递时间,所以合同在中介及卖方签字时没有注明时间。目前三份都已签字盖章并各自收到,但发现三份合同都未注明时间。
请问合同是否生效,如生效,时间从何时算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