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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跟我姐夫刚结婚几天,可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又来找他,她是广西人,去年来他家同居了几个月,但没拿结婚证,后由于她以在这生活不习惯为由主动分手回广西了,并且那时她已怀孕3个月,后打电话给我姐夫说把孩子打了.现在她听说他跟我姐结婚了,就从广西跑来闹,说要我姐夫给他赔偿(为他打了孩子),否则她就在他家住上十年八年的.现在我姐夫跟我姐还住在我家的.   请问就现在的情况他们该怎么办?是否有赔偿的义务?如果赔偿好象说不过去,不陪,人家又会说欺负外省人.如果她万一发赖起来,有什么方法最有效?   急盼回复!谢谢!

婚姻家庭
2005-12-25 04:14: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但是他们的事是发生在我姐夫认识我姐之前的,再说他们谈恋爱同居导致引了产,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再说,是她嫌我姐夫穷了主动分手,并在回她家后才引的产,那时她也没向我姐夫要什么赔偿.如果孩子生下来了,那我想我姐夫是有义务来赔偿,但却没生啊.
      当她知道我姐夫结婚拉,她又来找麻烦,对我姐伤害太大拉,也是不公平的!用一句通俗的话讲,那女人太贱了,不要脸!
      如果她要告我姐夫,法律上是否会受理?如果她再来找麻烦,我姐、姐夫是否可以报警来自卫?
  • 当然可以报警。在这个问题上我倒是比较有自己的思想倾向性,显然是那个女人不讲道理。
    首先,你姐夫在法律上面没有赔偿或者补偿的义务;
    其次,在道德上面,现在讲究男女平等。是这个女人愿意发生关系的,又是成年人,应当考虑到事后的各种情况。如果他能够要你姐夫赔偿,反过来你姐夫也可以要求他赔偿了。(你姐夫完全可以说,他是要这个孩子的,是这个女人擅作主张流产,造成了他丧子后极度的心理伤害);
    最后,这个女人是自己回到家乡后流产的,现在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个流产的孩子就是你姐夫的呀?
  • 接受其合理的要求,拒绝其无理的要求。就这么简单。但是如果你姐夫心里是向着那个女的话,就难办了。
  • 协商解决最好。从法律上说,你姐夫最多赔偿他一点流产的费用。
  • 从法律上说,你姐夫可以不赔。但这事毕竟和你姐夫有关联,适当的补偿是必要的。
  • 没有赔偿的义务,这是从法律上说。要赔偿一点,这是从道德上说,你姐夫做为一个男人让不是自己妻子的女人怀孕并堕胎,实在不是一种能让人认同的行为,所以,还是应一句俗话,破财消灾吧。
  • 1、你起诉你姐夫应会败诉;
    2、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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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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