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的村民,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入事业单位,我的户口还在村里,今年选举我也有选举权,家里要拆迁,拆迁指挥部说我是公职人员,不能继承父亲留的合法宅基地上的房产,五百多平的房子只给150平,多余的房子当做附属物赔偿,我认为不合理,应该一对一的赔偿,请问律师,他们说的这个规定有法律依据么?

婚姻家庭
2015-08-07 17:11: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