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13年1月30日离婚,2015年4月15日接到法院传票,说前夫借人钱,有六笔,第一笔日期是2013年1月28日,也就是说离婚前两天借的,我完全不知情,那人也认识我也没告知我,债务总数有20万,第一笔借款2万,请问我应承担责任吗?

民事相关
2015-08-12 22:47: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