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婚礼半年了,但是领证才一个多月,我怀孕期间男方出手打我,我想离婚,男方有权利跟我要回彩礼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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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双方结婚的,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会适当返还部分。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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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也登记结婚,彩礼数额如果不是很大,一般不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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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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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正常无需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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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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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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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不能要回。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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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也登记结婚,彩礼一般不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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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