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资本认缴制并不等于公司可以0出资,只是说在公司注册登记的时候,股东不需要立即筹足登记所需的资本,可以由公司的章程对出资的期限、方式等作具体规定,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即可。股东所需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即股东只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即可,而不需要再承担其他责任。公司则需要以自身所有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追问:谢谢您的回答~!^0^
还想请问:工商局答复我的是按照出资期限缴足注册资本,20年,50年,甚至寿命范围内都可以,期限到了不愿缴足还可以延期,那岂不是等同于不用缴足了?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意思是不是说如果只认缴,不实缴的话,当出现一些问题的时候,就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具体都是指哪些责任?还麻烦您帮忙解释一下~不好意思,我不懂这些,麻烦您了~
解答:认缴制,是可以在公司章程上规定出资期限,不需要在注册公司时立即实缴出资,而可以根据你们约定的出资期限延缓出资,但是在公司出现重大债务时,就要求公司以现有的全部财产偿还债务,即使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期限还没有到来,股东也应该提前出资,以偿还公司债务。 也就是说,公司法设置认缴制的目的只是在于降低公司登记注册的门槛,让更多想创业的人不因为前期资金不足而丧失创业的机会,事实上,你认缴多少就必须实缴多少,只是时间的问题,建议还是根据自身能力出发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