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购房时售楼部的置业顾问解说不清楚造成了价格方面的误导,加之当时晚上要去吃饭,急着走就被催着交了两万定金,给了写有“20000元定金”字样的收据,并告知我们认购书才有法律效应让我们可以明天早上再过去签认购书。 等晚上回到家才发现价格加上利息不同于当时所说,第二天早上就打电话过去想取消,却被告知定金不可取回,我们并无签订任何协议也无约定责任,我们都不知道定金的性质。请问这种情况下20000的性质是定金吗?能要回吗?

其它综合
2015-08-13 07:18:1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