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一家公司下的分公司做财务,一年后我被调到另外一个分公司,最近公司进行年度盘点,对原来分公司的库存盘点后,发现实物与账面数有较大差异,公司稽核部对所有与货物有关的员工都给予通告批评,并扣发1个月效益奖励与年度奖金,并发通告给公司其它员工,请问做为财务我们是否因监督失职而和库房管理人员受相同的惩罚?(注;我公司所采用的是网络版财务软件,其中所有与出货进货有关的单据均由商务及库管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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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你的失职而使公司受到损失,我个人认为你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我不知道你们公司的规章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有规定并且该规定不违法(如不违反最低工资支付标准等),那么公司有权按此执行。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13195093715,王建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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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王建伟律师的回答,我知道我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可是我做为财务如果我的账上有问题了,或者我公司出纳的资金短缺了,那仓库的管理员是不是和我们承担同样的责任呢,我公司就说是我们财务的监督工作没有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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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你公司应该追究到问题的根源,然后来确定责任人。如此笼统地决定有些难以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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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