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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贷欠款17000,因为个人原因实在没钱还,逾期了好几个月,现在利息加本金都23000了,和人人贷协商减免利息,人人贷不答应,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19-05-05 03:08:4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看借款合同对利息的约定是否合法
  • 您好,您问题中涉及的是你借款的行为,当初您是很人人贷签订相关的条约而贷款,你也答应交利息,如今您没有金钱偿还,要是想要人人贷免利息,只有自己想办法换掉之前欠下的本息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在借款合同出现逾期的情况,有关利息的追讨如下:
    1、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利息。约定从欠款之日起,应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2、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欠款人不同意承担利息,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欠款人注明还款期限,如果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之内欠款人未能偿还欠款,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就可以向欠款人主张逾期利息,这个利息一般为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3、出具欠条时同时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这样对债权人的保护更周全,当事人可以得到从欠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约定利息计算的息金。
    4、出具欠条时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对于这种情形,债权人应当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之前,和欠款人协商,让欠款人在欠条上注明同意支付利息或者还款期限。这样就可以按照上述三条的标准操作了。
  • 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 感谢咨询,您与人人贷平台是民间借贷关系,您有按时足额还款并且支付利息的义务,因此您需要把钱还上,还需要支付利息。不然可能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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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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