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父母去世,留有些现金,在我弟弟手里,他不想和我们平分,他以和我父母在一起住过为理由要多分,那时候我父母年轻力壮,都有退休金,而且还都是老人在为他们服务和交生活费用,比如暖气费,水费,电费,等一切的费用,这能是要求多分的理由么?再一个,他说上法院,现在钱在他手里不给我们分,法院会以什么理由立案呢?再一个,他说上法院,但迟迟没有消息,明显是拖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其它综合
2015-08-05 12:43: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