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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子和已婚男人生下的孩子,已婚男人抛弃他们母俩(在女方怀孕七个月),孩子刚刚出生无奈之下只能送人,(因男方不想承担起抚养费责任);女方在送出孩子两个月由于女方太思念孩子求了领养人,领养人同情那个女子,并同意归还(但要付两个月所有费用),无奈之下女子只能求助男人,但男人不是不接电话就是直接挂掉甚至已经拉黑名单,女子手里有已婚男人当时在女方家派出所弄的保证书(指的是要和女子结婚的保证书,上面有男子的按手印),女子只想要回孩子和抚养费,男人太无情,女子现在想把他告上法庭,请问胜算大吗?发迎有意愿的律师来电话,只要唐河县的,(因男人在唐河县买房了)

其它综合
2015-08-05 11:31: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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