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一同学今年高考刚毕业,想在老家附近找份暑假工打,当初和大老板达成口头协议,不读书就干长期工,但也不确定会在他家具体能干多少天,老板承诺说干几天结几天钱,于是我和那同学七月一号到他家打工到昨晚八月二号,酒店里的员工都已经结工资,唯独我和同学没结,说什么给生活费一人300.我们说不想干了,把暑假工资给我们,两个老板不让走,这酒店是两个老板开的,赚钱结钱两个老板平分,现在二老板说他家店不招暑假工,不存在有暑假工这事,更不存在给暑假工结工资,大老板就说钱我只能付一半,另外一半让我们自己找二老板要,最后他们又说什么必须干到八月底,或者非要找到下一个服务员才会让我们走人,不然走人就没工资结,我们当时进来干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今天三号,我和那同学没去酒店干活,今天叫来警察叔叔来,他说不归他们管,找劳动局,关键二老板娘在警察面前说我们今天罢工不干活,理应没工资,气死人了,我到底该怎么办,不可能一个月下来不要工资,关键要工资的时候对我们还朝我们发脾气!我们有错吗?呜呜!希望能得到法律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