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0年11月我离婚时财产全部归我。一月后复婚,(财产算婚前财产吗?)2013年11月离时财产却平分,前夫得的一套房说要给孩子们(老大15岁抚养权在我,小的抚养权在爸爸但目前两个都和我生活)。现他将再婚还会生小孩,前夫愿意将来把房产留给孩子们,但我让前夫把房产公证给孩子们,他犹豫了。我该怎么办?财产分割第一次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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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2010年12月复婚时你之前离婚所分配的财产即为你的婚前财产,2013年离婚应当是协议离婚的吧这时的离婚协议要看 你目前描述的还不够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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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但第一次没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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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离婚复婚的财产性质会有所不同,建议付费面谈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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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已经对财产作出处理,有效。你没有权利干涉对方对财产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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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分割当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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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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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前的财产都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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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离婚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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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