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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4.6将一套 顶层住房 出租。在2015年7月31日,由于租户在顶层露台堆放杂物,导致排水不畅。在大雨时,露台积水外溢。 楼下住户反映有渗水现象,要求楼上房主索赔1000元,楼下女户主称,他是法律工作者,只给一天时间,若不立即赔偿1000元,她一天内就可开庭,让我赔的更多。 在2014年夏天,大雨之后,楼下住户反映漏水,经发现楼上露台由于过久不清扫,地漏被树叶堵住所致。 本人携父母于2015年春节,请水电维修师傅和本单位具有资质的监理工程师,去检修疏通过地漏,以及房屋内水电设施。并且到楼下住户家道歉并检修。楼下男住户反映2014年夏天屋内无严重漏水现象,仅阳台有漏水现象。而14年下半年该户女户主多次打电话要修维修她家住房。 本人是建筑与土木工程在读研究生,对于楼下女户主的言论认为不合逻辑,我出租的是顶层复式(6楼7楼),如果7楼露台雨水溢出,影响最为严重的应该是我家六楼。在从6楼在流向5楼才能影响到她们家。而在7月31日当天租户在家,6楼屋内没有异常。而7楼露台下方是6楼阳台和5楼阳台。春节时,5楼男户主陈诉 仅阳台有漏水现象 符合情理。 本人需要相关专业人事帮忙解答 1,由于租户露台长期不清扫,并且堆放杂物,导致事情发生,责任在谁? 2,本来以为是小事,没有照相录音,现在三方各执一词,楼下住户否认2015年春节维修时候男住户的陈诉。 而租户也将露台打扫干净,并坚称是水管爆裂导致,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其它综合
2015-08-03 10:49: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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