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朋友,两个人也没有合伙协议。但是于2014年初两个人散伙,当时说好各人负责的一些债务问题,可是只有口头协议。现在他朋友突然联系我哥,说还有债务没有清,又要我哥负责,还一口咬定之前根本就没有说过之前的话。我想问下,就这样的情况,我们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呢?这个店基本上负责人是他朋友,很多签字也是他朋友,还将以店面的名义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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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有哪些债务承担?
追问:店面装修费用,材料费用,2014年他们承接了一个很大的单子,就那个欠一大笔的材料费,但是因为我哥朋友负责,后面他就告诉我们说机子烧掉了,所有的东西都陪进去了,他还而外的给了2万多,他现在说这些加起来总20多万,要两个人平分这些债务。但是后来听说是收到一些钱的,但是他是转其他人的名下的。
解答:你们是否偿还过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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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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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