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5年7月30日下午14时许,12岁的小女孩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马桥街道附近一条小河边玩水不慎溺水身亡,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讨个说法,或者能得到相应的补偿?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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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找该地区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街道办,但此事小孩的监护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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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者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监护人也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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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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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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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看这条河归谁管!谁管谁负责,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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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当地河道管理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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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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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