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届村主任自己不经过任何手续,村民不知情下,把村里200亩土地超低价发包给一个北京城市户口的人,期限30年,现在新上任村委和承包人协商提高土地租金,承包人以有土地承包合同为由不同意协商,在这种情况下现在我们这要土地确权到个人,我们村委可否终止他的合同吗、2013年我们村委到法院起诉该问题,法院以涉及土地问题不予立案为由不予受理,我听说现在有啦新文件,像我们这种情况法院可以受理吗,希望给予解答,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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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当地检察机关反映,进行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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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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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