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作为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分公司日常事务,业务由业务员完成,吸收的存款由用户的卡中直接转给总公司,资金去向不明,当时总公司是已P2P的金融模式对外宣传的。现总公司资金链断裂,总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都已刑拘。我想问,分公司负责人会承担什么责任?罪名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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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分公司负责人要承担领导责任;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对事情确实不知情的,构成犯罪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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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分析案情。如果需要帮助,可以与我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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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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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你所述,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分公司的负责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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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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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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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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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