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嫁到湖南祁阳,因为感情不合,一直外打工,很少回湖南,现在想离婚,男方也同意了但是那边民政局不给办理,说什么因为男方出过车祸有三年的法律保护期,请问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没有,我妹妹要怎么才能离掉?如果有,男方现在已经恢复了有自我行为能力了,那个规定还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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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双方自愿离婚,任何部门都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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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种规定。可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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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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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起诉,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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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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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样的规定,不行,就用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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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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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去法院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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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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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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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