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租户,签了一年的合同刚刚住了三个月,上周因为水表故障更换了水表后被告知没水了要去交水费,拿水卡到物业交水费又被告知该房从11年起就没有交过水费,共欠水费7000多块钱,要补齐欠款才能恢复用水,告知业主后业主觉得物业的记录有猫腻,他们不可能有这么多欠款,业主和物业协商不好,要业主本人来写下保证书才会给我们继续供水,业主又脱不开身过来,我们租户却成为受害者一直用不上水,想问物业作为代收水费的机构有权力停掉我的用水吗?这种情况我应该找谁能尽快解决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