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之前经一个朋友介绍去另外一个项目上做兼职,任期是5个月,每个月按照3000块钱算,他结掉了一部分,现在还剩5000块给我没结,就耍赖不给了,在任职期间他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之前领钱的时候我给他打过收据,还有他给我往卡上打过两次,可是收据当时我没有留下复印件,我现在唯一有的是他们项目的施工图纸,请问我现在去劳动局还能要回我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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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需要有证据否则很难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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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找劳动局反映。
追问:劳动局会不会因为我证据不足啊
解答:你好,需提交足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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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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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证据不足
追问: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解答:你好,想办法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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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