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开始注资一家公司,但是当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保留了对方邮件发过来的合同的文档,但是没有打印出来签订。但一直保留双方的对账资料和聊天记录,到了上一年,我要撤资然后提出拿回所有资金,对方同意了,但是资金是用客户A的货款支票到了才可以给回我,到现在前前后后也拿了几十万元,但是到了今年7月才收到最后的一笔钱,是支票来的,但是7月头,对方说不帮我进支票,但是我已经把所有的应给这个公司的税费和利润都给了,现在对方说不帮我处理。请问我应该准备什么资料和准备怎么办才好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