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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三个月前起诉离婚的,她坚决不同意,法院已判决不准离婚。我准备在半年后再起诉离婚,目前我一直住在外面,准备等够时间再起诉离婚。在这期间,单位给我发的补贴之类的钱,她可以代我继续领吗?以前单位每次发钱都是她代领,但现在我们准备离婚了,单位也都知道,她领的钱是不可能给我的,所以目前这种情况她还能继续领我的钱吗?如果我不同意她领,单位却让她领了,我该怎么办?我们是同一单位。

婚姻家庭
2005-12-18 18:48: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我收集不上,她在银行柜台上工作,每次钱领走就不知道转到哪个去了,所以我不想让她在领我的钱,她的工资也很高,可是她名下没有存款,她说都花了我也没办法,而且还弄了些借条,上次离婚时。所以我们等下次离婚时是不可能有共同财产了,只能有共同债务。我现在很想知道,单位有没有权利让她继续领我的钱?谢谢!
  • 谢谢!
  • 你应该通知单位不让领。如果没通知,你也有责任。
  • 你们目前还没有离婚,仍然是夫妻,无论是谁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等将来离婚的时候都需要进行分割。现在你应当做的是收集各种收入的证明,以便以后进行诉讼之用。
  • 单位这样做肯定是存在一定过错的,他们没有权利继续让她领你的钱,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禽工资问题,要向单位来要求不允他人代理领取,关于离婚时债务的处理,较为复杂,若有可能宜委托律师审查证据情况。
  • 除非你授权,否则她无权领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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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邓启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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