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将近4个月,说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加工资,结果一直没加,说我离职前一个月加了500,我先离职,工资过一个月打到卡里,发工资没有给我加500元,老板电话直接把我号码拉黑名单,打不通,也没签劳动合同,没交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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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
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
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
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
理。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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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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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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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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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吧,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你的正当权益,注意保存并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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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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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书面上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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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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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