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法院起诉离婚,我小孩9个月,丈夫怕孩子归我,说如果到法庭也表示不离婚,等我第二次起诉的时候,孩子可能两周岁了,这样孩子就不一定归我,所以我很想一次就判定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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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下列情况,调解无效,可判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心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可上诉。你一共有两次机会。
法院是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你可从家庭、经济等各方面说明你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你可说明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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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离得的话,一般不判离,当然还要看具体情况。
追问:如果我提供感情破裂证据或者请律师会有机会赢吗?我主要想第一次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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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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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第一次也是有希望判离的。可委托律师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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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追问:对,但这个比较难拿出证据,我有他承认感情破裂的电话录音,可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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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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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收入,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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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