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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下午我骑电动车在下班路上,经过**路东马鹏那里时,突然路边走出一抱小孩横穿马路的妇女,我躲避不及将她撞倒,我也跌倒,小孩后送去医院检查,我是正常顺向行驶,事故发生 地无人行横道,无路口,无公交站台,当时交警划我全责,说所有车辆撞到行人都是全责,现在医药费花了几千,还没出院,我是不是太冤了,请问我该什么责任,我该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15-07-26 19: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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